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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医疗领域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11 10: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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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十四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市委五届三次全会及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围绕“三个年”活动和清廉商洛建设、清廉医院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等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小切口、大深入”整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医疗卫生行业作风,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特开展全市医疗领域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内容公告如下:

一、重点整治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采购过程中拿提成、接受有价证券、股权等“吃回扣”问题。

整治重点:一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直接干预、插手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等招标采购工作,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二是通过“定制式”招投标、“供股式”入股分红、“规避式”委托采购、“福利式”研讨培训等方式,变相达到与“指定”公司双向受益的目的。三是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通过引导、诱导患者及其家属在“指定”机构检测,收受相关单位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

二、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耗材),无依据不合理检查用药、非必要使用高价值耗材等“过度医疗”问题。

整治重点:一是违反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或指南的诊疗主要包括:因不当诊疗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无指征检查、用药;非必要重复检查;非必要使用高价耗材;不合理或超剂量用药;非紧急情况下,未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实施特殊检查、使用特殊用药及耗材;其他违反《医师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可认定为“过度医疗”的行为。二是违法违规诊疗行为,主要包括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证书》,或超出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医师执业范围开展的相关检查用药等诊疗行为;违规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各类诊疗技术;使用未依法注册或备案的检查设备、药品耗材等诊疗行为。

三、着力解决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等方面突出问题

1.整治重点:一是个别医疗机构实行“开单提成”,相关检

查检验项目与医务人员绩效分配挂钩,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落实不执行互认政策有关规定。二是个别医务人员开具无临床指征的检查检验单。三是医疗机构检查检验技术及检验结果同质化水平不高,影响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推进。四是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不规范,存在医务人员超剂量用药、超疗程用药、外科手术无指征用药、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等行为。

(四)着力解决医药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不作为和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整治重点:一是医药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明知存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却不予处理或减轻处理。二是医药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淡薄,对待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了事、推诿扯皮,公布的专项整治举报电话是空号或长时间无人接听等情况。三是医疗机构审批部门工作人员不按既定的行政许可流程或在资料不全的情况下进行违规审批,甚至收取服务对象财物等情况。

五、加大涉医信访等矛盾化解工作力度,切实落实医护人员关心关爱机制,有效解决医护人员后顾之忧。

整治重点:一是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普遍不足,缺乏法律专业人员等情况。二是医疗机构在处理各类医疗投诉、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过程中,存在违背相关法定程序、违法违规处理等情况。三是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接听群众投诉电话时,态度恶劣、敷衍了事,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故意拖延办理等情况。四是医疗机构对待医护人员缺乏温暖关怀,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不科学,奖励激励机制不健全,用人选人标准不明确等情况。

投诉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

联系人:乔亚东

联系电话:0914-2313973

邮    箱:342830646@qq.com

市中医医院

联系人:田 博

联系电话:0914-2398918

邮    箱:97010510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