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1-11 18: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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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患者:
根据陕西省医保局《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版)》(陕医保发〔2021〕72号)、《陕西省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管理办法(暂行)》(陕卫医发〔2017〕39号)以及《商洛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通知》(商医保发〔2024〕44号)文件精神,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医院自主定价,我院在遵循公平合法、公开透明、诚实信用、患者自愿的原则,按有关规定经过定价、报备等流程,现将我院开展的特需医疗服务及市场调节价项目价格进行公示。
备 注:市场调节价项目不纳入医保记账报销范围。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25日
监督电话:0914-2398911
商洛市中医医院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商洛市中医医院特需医疗服务及市场调节价项目表:
商洛市中医医院关于特需医疗服务及市场调节价项目价格的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