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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保科

发布日期:2022-10-10 17: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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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保科主要职能有:
      1、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意义和有关规定;
      2、负责对本院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政策规定协调好医院和病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3、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的收集、统计、反馈和报告,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及时报告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4、负责做好医院和区合疗办交办的合作医疗日常业务;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思想,热情接待每一位农保患者;有问必答,态度和谐,耐心细致地作好农疗保险有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5、及时审核,准确结算,认真作好报销“直通车”服务。
  提示:新农合患者,商州区住院时请携带新农合参保本、户口本,外县患者还需提供本县中医医院或县医院开具的“农合疗记住转诊证明”。

     联系电话:0914-2988003